校区管理办公室职责

发布者:校区办发布时间:2024-06-13浏览次数:10

   师高专党〔2024〕28号文件,关于印发《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设机构职责》的通知中,明确校区管理办公室职责为:

   1.负责校区日常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;

   2.负责校区所在地政府部门的对接工作和对外接待工作;

   3.负责校区的安全保卫、物业管理、师生日常医疗救护和体检等保障工作;

   4.日常负责检查校区楼宇和附属设备的完好状况,负责对学校建筑物及构筑物上的维修、改造、装饰、装修、加固等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。包括基础设施、道路、景观、校舍、电梯等管养及水电气、木瓦油等维修保养服务;

   5.负责校区社会治安、综合治理、防灾减灾、特种设备工作;

   6.协同后勤基建处做好学校餐饮、超市服务和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;负责校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工作;

   7.负责校区营业用房的管理,协助国资处做好固定资产配置与管理,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;

   8.负责校区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和维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