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市编办《关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》(通编办发〔2018〕79号),经校党委会研究,现将《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设机构职责》印发给你们,请各部门、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。
附件: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设机构职责
中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
2019年2月26日
校区管理办公室
1.负责校区日常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;
2.负责组织协调、督促校区所在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政的决策、决定;
3.负责校区的对外接待工作;
4.参与校区资源配置整合的协调工作;
5.负责本校区无主管部门人员的管理工作;
6.及时掌握、反馈校区的有关信息。